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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和英强、薛野聊天我提出一个困惑了很久的问题:政府的合法性来源在哪里?无论是缔结契约还是暴力革命,说的都是政府建立之初,而怎么去解释政府如何稳定的延续下来是个重要的问题,这里我是从国民的角度提问,换句话讲,就是说如果第一代国民是通过自愿允约或者被武力征服而承认政府的合法性,那么后代的国民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这个政府的统治之下,并没有通过自己的授权,那么这时候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还存在吗?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实际上是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才建立,十九世纪之前,大概出于罗马帝国的传承,人们有乡土性、区域性、或宗教性的效忠,但没有国家观念。典型的欧洲国家为皇室所统治的朝代国家,若高于区域性之效忠,则为由统治性家族所有之君主制。朝代国家可由皇室联姻取得土地,又因分割继承而失地。这一点像极了中国的天下概念。

经济学家常说:政府是不得不承受的恶。无政府主义者如大卫·弗里德曼就曾论证,连一向认为是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法庭、警察,都可以由市场来提供。自从灯塔、蜜蜂授粉等被认为只能是公共产品的现象被科斯、张五常推翻后,人们已经不太容易找出政府存在的理由了。

梭罗在瓦尔登湖生活期间,因为反对黑奴制(Negro Slavery)拒交“人头税”而被捕入狱。虽然他只在狱中蹲了一宿就被朋友保释出来,却激发他写出了《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拘留梭罗是毫无道理的,他彼时独自住在瓦尔登湖边,生活必需品自给自足,没有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也毫无理由向政府纳税。

政府的存在并不是最大的问题,重要的是有没有另外一个与之竞争的政府可供选择,当人们不需要目前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者不满意的时候能不能选择退出或者选择另外一个。当然你可以批评说这是一种真空下的理想状态(虽然我不这么想),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还要有私人产权的保证和国界的开放。

《古典自由主义》(David Boaz,同心出版社,2009)一书中提到经济学家布德罗(Donald J. Boudreaux)和霍尔康比(Randall G. Holcombe)对私人社区越来越受欢迎的现象提出了解释。他们把私人社区称作契约政府,意思是这些这些社区由某一个开发商来制定宪法性规则,然后把房产和规则打包提供给购房者,这种做法降低了形成合适规则的决策成本。他们认为“契约政府制度是目前所发现的一种最接近于真实世界的社会契约的东西,因为它是在一种类似于“无知之幕”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还因为所有人都一致同意接受这个契约政府的裁判权。”

在这里各个社区实际上就相当于互相竞争的政府,人们对那些被打包的一揽子个公共服务进行衡量,然后选择最中意的那个。如果私人产权有保证的话,大可以在自己的王国里怡然自得。

上面说的是在不愿意迁徙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土地(或房产)上的选择。另一种则是向更符合自己价值观或提供更好公共服务的国家流动。美国曾经自称是自由的世界,全世界的失意者奔向自由的地方。而今天工会等组织逆潮流而动,高举反全球化的大旗,建设贸易壁垒,筑起坚硬的国界。这些试图阻挡本国劳动力价格下滑的人不明白,只要存在国际贸易,有没有国界都不会阻止价格被拉向均衡,所以要么闭关锁国,要么接受它。

“无政府主义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允许任何的社会架构——只要他们是经由个体间的自愿契约所形成的。也因此,彻底不同的“政府”和次经济形式都可以形成,个体们可以自行组成“私有”的民主制、共和制或甚至是君主制的“政府”—只要他们自愿这样做。”

正如在私人社区契约政府的例子中看到的,在自由选择的前提上,人们很可能会重新缔结政府,不过我却不认为他们会选择君主制。人类历史的文明演进已经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这条路是往更自治的方向发展,这种更分散的状态也更趋于稳定。就像我在《美国的地方政府治理结构》一文中提到的,之所以美国民众选择的政府结构大同小异,也正是由于这种结构更加稳定。福山关于历史终结的结论或许下得过早,不过判断的方向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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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14日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面对台湾联合报关于ECFA的提问,温家宝回答:商签这个协议应该把握好三个原则:第一,平等协商;第二,互利双赢;第三,彼此照顾对方的关切。还表示会通过减免关税,早期收获实现等方式给台湾让利。

对此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转述,针对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商签ECFA,大陆透过减免关税、早期收获实现对台湾让利的说法,多名立委认为不妥。建议行政部门往后触及大陆“让利说”时,应修正为两岸谈判对等互利、争取台湾最大利益。行政部门认同这项提议,同意将“让利说”修正定调为上述说法。

台湾绿媒《自由时报》也特稿讽刺温的“让利说”是个“假议题”。

无论温家宝如何表述,大陆政府如何给自己脸上贴金,台湾实不必为这细枝末节浪费心思。只要看上去很美的政策也能够落实的很美,只管闷声发大财即是。

据美国资深两岸问题专家谭慎格所言,十年来看到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自由贸易协议(FTA),没看到这些与中国签约的国家得到什么好处,像东协国家与中国的经贸往来,也都显示是中国获利,泰国农民本以为其农产品可藉此输往中国,但没想到,后来泰国市场却充斥中国的农产品。

谭慎格的此番言论反映出他对经济常识的极度缺乏了解:关税壁垒是阻碍资本和劳动力流动的最大障碍,实力日渐壮大的工会农会挟天子以令诸侯,明明有更需要收入的求职者愿意以更低的薪水就业,明明有更多的选择让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工会农会却要搞劳动力市场垄断,霸着工作岗位左右通吃,上演公交车效应。拿呼声最响的台湾农民来说,如果台湾农业受到大陆农产品的冲击,说明大陆农产质量高或者价低,台湾农民应该把挑战当机遇提高产量和质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而不是反其道而行维持自己产品的低质高价。台湾不光有生产者,还有消费者,自由贸易和充分竞争最重要的获益者也是消费者,而消费者没有义务为个别封闭行业的高成本买单,生产者也不能绑架消费者,况且每一个生产者同时也是消费者,以垄断的生产者身份多得的一点小利一转身就会在消费间被消化掉。更何况资本如果无利可图,即使有壁垒也比劳动力流动的畅通,如果台湾不趁机在阵痛尚可忍的条件下,在两岸贸易的小范围中迎接挑战接受调整,那么东协加三等更大范围的自由贸易势必给台湾带来更难以承受的剧痛。

即使金融危机使人们对华盛顿共识产生了质疑,反全球化的气焰稍长,但自由贸易依然是今天世界经济的发展方向,绿营逆流而动最终只能走向闭关锁国自绝后路。

对台湾是文化沙漠的批评常见于报端,年轻人缺乏国际视野,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电视还是报纸,娱乐八卦永远占据头版,精神世界一览无余,媒体的肤浅却不能开罪于媒体,它们只是一面镜子,折射出台湾民众自身的肤浅。大陆对其国际空间的打压固然是一个原因,台湾人自身的固步自封却更为致命。外部空间尚可拓展,内部寡欲却回天乏力。从经济交流开始逐渐扩展到文化交往,对台湾的方方面面都有泽被后世的好处,如今有一个机会摆在面前却不利用,让人不得不惋叹这种短视。

为弱势群体奔走呐喊固然值得肯定,但绿营却愈来愈表现出明显的民粹主义倾向,只成了弱势群体的高音喇叭,却丝毫不为长远计。绿营不能为了选票再纵容选民的不理性,如果他们真的自视为选民着想,应该设法为这些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劳动力提供提高劳动力素质或就业转向的机会,这对他们来说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帮助。

就在温家宝答记者问的同一天,台联结合民进党与五十个团体举行反ECFA大誓师,前副总统吕秀莲痛批马英九总统为签ECFA自我矮化、 有辱国格,台联党主席黄昆辉指马英九要强渡关山,让人民忍无可忍,大家应集中意志拚ECFA公投联署,让马二○一二年付出代价,做不成总统!

ECFA的争议与其说是经济考虑,倒不如说是蓝绿阵营间的政治博弈。今天台湾的政治气象已经陷入了意识形态对立的胶着局面。所有的议题最终都变成了标榜政治正确的游戏,动辄给对手扣上“卖台”的标签。冷眼观之,这倒像极了大陆当年的“两个凡是”,只是内容有些不同:凡是对方的提案我都反对,凡是我方的意见我都拥护。双方缺乏信任,绿营上台蓝营就倒扁,蓝营上台绿营就呛马,政府毫无稳定性可言,整日耗费心机互相角力。我们一方面当然乐于看到台湾民众对政府监督的到位,另一方面却不得不为政治架构难以良性运转而忧心。台湾的民主化进程的确不容否定,但台湾在族群分裂的弯路上走得太远已经严重影响了台湾的长久发展,对大陆未来的政治方向也可能起到很坏的示范作用。

对于ECFA,马政府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让台湾民众了解整个过程,把民众的不信任降到最低,不仅事关经贸发展、两岸关系,更关系到台湾政治能否回到良性发展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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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Google Reader上读到朋友分享的一篇文章:“反一次性筷子”的闹剧该收场了。我不太习惯在自己博客里转载别人的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以下地址阅读:

http://blog.qq.com/qzone/739083469/1265705406.htm

不知道是不是性格的缘故,我总喜欢不时的挑战下自己的固有思维,所以对这篇文章很感兴趣,加上我从高中开始因为环保主义的影响拒用一次性筷子长达七年,经常包里塞着一双钢筷走到哪吃到哪,就差再自备一只碗就可以要饭了。

虽然我没有办法去一一查证,不过还是觉得这篇文章证据比较靠谱,因为亲戚做过木材相关生意,对木材的昂贵有点了解,所以对绿党所宣传的一次性筷子破坏原始森林的说法也一直很困惑。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去魅作用很明显,所以就转贴到了豆瓣小组里,没想到反映强烈,很多人推荐和讨论,大家的宽容也出乎我的意料,我原以为难免会有谩骂的情况。

我这里想说的是看到帖子里有很多豆友质疑速生林木种会破坏土壤导致沙漠化,针对这个质疑我写了一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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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朋友质疑速生林木种会破坏土壤导致沙漠化的问题,我对这些树种不了解,不清楚是不是真的有这种问题,网上查了下也没有看到相关的论据,这就要专业人士指点了。

不过曾看过几本经济学的书,稍懂了点经济学规律,我从经济的角度讲一下,就是环境会恶化本质上是因为产权不明晰造成的,河流会被污染是因为这条河流不属于任何人,是无主之地,所以人人都来揩它的油,就出现过度捕鱼投放垃圾等问题,如果它属于某个个人(当然管理成本太高技术上有难度),自然有人去尽心管理自己的财产。同理,如果速生林的确会破坏土壤造成地力的下降,那么林地的所有者肯定就不干了,因为如果自己的土地真的沙漠化了,他的地就不值钱了。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应该让产权所有者去担心,消费者不必考虑太多,市场自然会找到最合适的配置。

当然我们国家土地制度比较特殊,不过据我了解林地的产权已经放开,虽然有年限,但也足够长到林地所有者要为将来的长远利益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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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电影《教育家》(Die Fetten Jahre Sind Vorbei)里有这样一句话:年轻时不激进是没人性,年老时不保守是没头脑。环保主义者的关怀我很理解,我也曾经很绿,只不过行动前最好先仔细考虑下这会带来什么样的连锁反应,不要好心办了坏事,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事情的发展往往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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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书店果然是能淘到好书的,上次和英强兄去豆瓣书店给立人第五分馆采书,顺便自己淘了两本,一本是谈基耶斯洛夫斯基电影的《双重生命,第二次机会》,另一本就是冯克利的《尤利西斯的自缚》。

正好最近一期开卷八分钟梁文道在介绍Julie  A·Nelson的《Economics For Humans》时 谈到哈贝马斯认为市场经济属于系统的世界,人类生活属于生活的世界,在这个生活世界里面我们寻求彼此之间的认同,找到自己行为的意义,找到自己人生的定位跟价值。而这个这个生活世界正在受到系统,也就是以市场为主的系统世界的侵蚀。

今天的学科分工导致了社会科学的研究向碎片化趋势发展,每个学科自成孤岛,再也难以连成思想体系。我还没有读过哈贝马斯,只是很怀疑这样人为的切割市场与生活的关系。正如本书中提到,许多追求共同目标的左翼人士实际上对经济学规律缺乏基本的了解,人为的计划扼杀了自由选择,也就使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实现资源配置的作用失灵,所谓牵一 发而动全身,虽然社会主义者可能具有高尚的道德和强烈的关怀,但欲速则不达,再崇高的目标和愿望也要遵循基本的规律,我们的生活建立在市场经济之上,断不能割裂了市场与生活的关系。市场的基本精神在于自由,很难想象没有保障的产权和自由的交换能够产生成熟的市场,正如今天的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不能归咎 于引入了市场,而要责问是什么阻碍了市场发挥它的配置作用。

其实哈贝马斯的本意可能并不是要否定二者的联系,对于市场对人类生活的侵蚀的担忧我十分理解,如何化解这个危机是另一个我缺乏了解的宏大叙事。不过我在这里要强调市场经济的基础地位本意毋宁说是要强调自由主义的基础地位,我个人认为应该把 自由主义作为一个元价值观来看待。殷海光就很反对把自由主义称之为一种主义,因为套上主义一词就已经把它意识形态化了,而它的核心其实十分简单,就在于对个人自由的捍卫。如果个人的自由得以保障,那么在这个基础上选择什么样的价值观实在是很个人的事情。左翼人士要求所有人奔向共同目标的同时 也开始越来越肯定自由的价值,可这在逻辑上就是个完全相悖的诉求,小部落的原始社会也许能够成立,在现代的超巨型社会里如何能做到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又 能让所有人“统一思想”。所以天然的具备自由主义特质的市场经济实在是生活世界的基础,因此我也很认同经济学是社会科学的基础的说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我 想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方法论,即把经济学上的信仰扩展到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乃至世界观上也就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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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之间关于网络审查与自由的谈判还在进行当中,分裂成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两大阵营的网民都在等待着另一只鞋子的落地。对依赖 于谷歌各种服务的用户来说,这段等待尤其漫长。谷歌自2006年进入中国后推出了大量的本地化服务,Google地图,Google音乐,Google输 入法…这还不包括Gmail,Google Reader,GTalk,Google日历等包括中文版而不区分地域的服务。谷歌如若退出中国,这些用户将会面临两种情况:
一是谷歌的主业,一个脱离了网络审查的搜索功能更强大,Gmail,邮件组等服务更安全。不过针对中国的本地化服务必将停滞甚至开始缩水。
二是中国推出白名单制度,谷歌的各项服务都被挡在防火长城之外,彻底淡出中国网民的视线。
对于我这样的Google重度用户,第一种前景让我痛并快乐着,第二种则是灾难性的打击,即使会翻墙,与其他Google用户的交流也大打折扣。
面对两种都不甚乐观的前景,我不禁要问:退出中国是不是谷歌的责任,企业责任的边际在哪里?
谷歌的座右铭“Don’t be evil”让人肃然起敬,当初进入中国的初衷也是冀望此举能够改善中国网民的网络空间。如果当初谷歌因为中国的政治环境糟糕而拒绝进入这个国家,转而直接提供中文服务,那么它今天可能不会面对伤害用户的风险。既然接受了这个挑战进入中国,并且培育了大量的用户,这时候突然说走,委实让人难以接受。谈恋爱可以谈不拢就各分东西,而企业却不能说收了钱不替人消灾就拍屁股走人。当然谷歌的盈利模式可能让它不直接向用户收钱,这是技术细节,丝毫不影响企业对用户负责的伦理。
企业唯一的责任是对产品的使用者负责。民众对政府要求过多的责任,政府就会把手伸出来要钱,权力也会扩张。对企业要求过多的责任,它们为了企业形象不受损 而被迫承担,做出“被动的公关”,民众要求越多,这种被动的公关成本越高,最后还是由民众自身来承担,更不必说企业核心的产品可能质量被忽视和企业不堪重 负的轰然倒塌。这样企业疲于公关,民众累于负担的恶性循环最后沦为一场昂贵的秀。
事 实证明谷歌进入带来的技术和引入的竞争,让用户的交流更便利,自由空间更大,近几年网络民意影响公民社会进程的作用有目共睹。谷歌应该继续用具体的服务扩 大这个国家自由的边际,而不是选择放弃。威权体制不具备任何同情心,谷歌的退出不会留下任何涟漪,当初进入中国的初衷和这几年打下的基础都将付之流水。
2006年2月,美国国会召开听证会,向思科、微软、雅虎、GOOGLE四家公司提出质询,质疑他们配合中国政府的网络审查。
我 想企业对政府的不正义要求所采取的举动应该区分为积极配合和消极配合:思科知道自己的设备会被用来支持网络审查,他可以选择不卖,否则就是积极配合;微 软、雅虎可以以保护用户隐私为原则拒绝提供邮箱密码,否则也是积极配合,我猜应该还没有强制力逼他们那么做,否则那几个Gmail用户就没有必要动用黑客 来侵入了。对于思科、微软、雅虎,它们的道德让人质疑,严重点说是犯了汉娜·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恶”(the banality of evil)。谷歌没有把用户信息交出去,没有把谁置于危险的境地,它已经守住了道德的底线,虽然消极配合的做了搜索结果的审查,但它尽了力,我们不该期望 它做出更多,给它压上不该承受之重,毕竟它带来的远远多于我们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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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比其他国家富有的本质在哪里?是创造出更多的财富?那么财富的本质是什么?是实业?农业和制造业?那么服务业呢?既然今天美国的服务业已经占到GDP的七成以上,是不是说明美国提供了极其优质的服务呢?可是他们究竟提供了什么优质的服务,使穷国和富国间的差距这么大。同样是理发服务,在美国和在中国可能相差十倍、几十倍的价格,但是看起来理发的服务质量好像很难有那么大的差别,打个极端的比方,如果实现了大同世界,国界消失了,人们可以自由迁徙,那么这种差别很可能就会逐渐拉平。它现在之所以存在,倒不如说是国界带来的成本,根据基本的“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原理,在美国国界内的人由于收入较高,都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服务,价格自然就抬上去了。

这样看来好像创造财富的并不是服务业,那么到底是什么呢?前面提到由于收入普遍较高所以抬高了服务业的价格,那么为什么他们的收入高呢?我认为,这个财富的泉眼还在于农业和制造业这种实业。不过别误会,我得出这种结论不是要否定服务业,相反,我深深地认同关于服务业同样创造财富的观点,只不过这两个财富的含义有所区别。

之所以在美国服务业的比重如此之高,是经济模式高度发展的结果,实业所占的比例萎缩,不代表它不重要,此时的实业更像是不倒翁底部的铁块,虽然比例不大,密度却极高,作为全部重量的基础来保证不倒翁永远屹立不倒。今天的服务业可以说是“依附”于事业,为实业提供服务,并不断衍生,从而构建出多层次的、发达的服务业,以至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实业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之所以说与“服务业同样创造财富”的观点不冲突,是因为实业者也认为服务业提供的服务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因此也乐于将实业创造的财富贡献给服务业,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业也同样参与了财富的创造。不仅如此,今天的服务业高度发达,很多制造业从前期市场调研到后期的销售环节都外包给了专业的服务公司,加工制造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环,大部分成本都已经交给了服务业。譬如金融业,如果没有它把异地的资本和未来的收入流融入创业者的血管,今天的世界将会很不一样。这样看来,究竟是谁在创造财富,实在很难清清楚楚的剥离开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人说: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产品。从纯粹追逐利益的角度看,这种说法当然没错。但是从经济的健康来考虑,没有地基的楼房肯定是危险的。当然这种担心有点杞人忧天,只要市场足够自由开放,看不见的手自会去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服务。

对于小国而言,由于国际市场的开发,本国实业缺位也问题不大,像新加坡就可以专心做金融和贸易而不必担心吃不上饭。但是对中国这样的大国,如果实业不完善,这个世界养得起我们吗?中学课本总提我国经济太粗放,要提高产品附加值才行。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各种类型的经济各司其职都要发展,实在没必要这么贬低基础产品吧。

以上的观点只是个人的一些胡思乱想,可能很山寨很不成熟,甚至可能一些基础概念都没有厘清,只是一直有这些困惑,希望有高人指点,闭门造车终究是找不出答案的。

其实再极端一点来解构:凭什么说农业和制造业是实业,服务业就不是呢?制造业不过是把各种原料加工组装成产品吧,农业也不过是将种子、水和肥料等加工到一块儿,这与用剪刀、染剂和洗发水加工出的发型有多大差别呢?也没见谁能凭空拉一坨大米或电器吧。

我看经济学总像个孩子玩毛线球,顺着理了半天却找不到线头在哪儿。有些时候想得多了就变得像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演万物”。最近在读陈志武的《金融的逻辑》一书,据说是实在看不下去宋鸿兵的《货币战争》泛滥于江湖,于是搬出大炮打蚊子。《货币战争》上到机场书店,下到地摊走卒,都摆在最显眼处(虽然要我看二者并没有多大差别),我倒不是不相信群众的眼光,只不过金融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趁着这次危机落井下石实在不地道。美国的金融业玩的多彩缤纷,倒是真略有过火之嫌,可我国金融业小荷才露尖尖角,也跟着喊疼还早了点吧。

金融的逻辑
金融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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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点儿不否认我希望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大变革,向西方学习。那些一面指责中国的人权问题,一面又期望中国保持传统文化的西方人是自我矛盾的。我们不是大熊猫,要供你们猎奇。你们不能因为资本主义自身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就要求其它文化都像古董一样为你们提供另外的答案。当你们看到我们的问题的时候请记住:我们挨饿,不是因为我们不爱吃肉粥。

当然也并非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都要全盘西化,但如果不做大规模的改变而试图实现真正的公民社会无疑是痴人说梦。我这里不做文化变革和公民社会谁先谁后的鸡生蛋蛋生鸡之争,单就要改变的原因而言,谁都知道传统文化的三纲五常道德观与公民社会理念有多大的冲突。甚至最基础的民主自由的概念,我们的传统里都是没有的。在两千多年的集权历史中,少有的“民主”思想也只是为帝王驯服臣民提供一种策略而已。那些宣扬“国学”的老学究们,本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为世人提供一下历史图景是很好的事,不过总有些人屁股决定脑袋,为了饭碗而要求全面复古,抗拒社会进步。如果你们真的这么喜欢被传统鸡奸,那就自顾去“深情俯身献菊花”吧。

我是不相信所谓“文化DNA遗传”之类论调的,一个亚洲人在西方长大我就不信身上还有什么东方的“文化DNA”。东亚的几个有儒家文化的民主国家和地区里,台湾和韩国还比较年轻,按过不表。单说日本当年为了向西方学习所进行的改革深入到每个生活细节,可谓是相当激进了,如果当时自上而下没有这种自觉的变革,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十年就和大清国的地位掉转。这个例子可能举的不恰当,因为总有民族主义粪青以为这是鼓吹强国之路,我对国家强大一点兴趣没有,只想看到每个公民的强大。另外,日本后来发现西方人并不带自己玩而转向军国主义是另外一码事,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学习西方的作用。

英国国会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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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何处走。

不知道怎么的就开始信奉经济自由主义了,许是在这个国家压抑的久了,随时想挣开枷锁,身边的大政府染指市场搞出的恶果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厌恶吧,所以信奉自然生长的自由主义也就不难理解了。不自由,毋宁死。

可是在人类的走向上又提倡多维思考,多元价值观,警惕达尔文主义,这就产生一个悖论:如此是不是与经济上的优胜劣汰互为矛盾。如果一切以自由为最高标准,跟无政府主义还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切都任其自由发展,而不对各种亚文化给予足够关注和帮助(当然不是打压主流文化),无论多么多元的思考可能也会“被统一”。也许经济和价值观本来就可以做到泾渭分明,上述担忧是不存在的,不过我很怀疑这点。就像今天桌上插着国旗党旗,背后悬着“大展宏图”的“企业家”,很难不去怀疑他们屁股决定脑袋的信仰。

读的书还是太少,可能这些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又隐隐的担心读的越多把自己的思考限制的越窄,读书的方法很重要,如何在阅读的同时不断的质疑而不是一味的信服才是破解之道。毕竟独辟蹊径的托克维尔只有一个,他所处的法国大革命时代、贵族家庭的教育、各种激荡的思潮影响和议员、外交部长的履历都让他有更多思考的源泉,见少识窄若只坐井观天,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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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一峰有一篇博文提到郎咸平所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郎咸平教授先问:

第一部大陆法系的法典,是由一个法国人创造的。大家知道他是谁吗?

答案是拿破仑。他创造《法国民法典》的目的,不是为了民主和自由,而是为了整饬法国的纪律,使得法国可以被迅速地严格管理起来,达到他的军事和政治目的。所以,《法国民法典》不可能是灵活的判例法,只能是刻板的成文法。

第二部大陆法系的法典,是由一个德国人创造的。大家知道他是谁吗?

答案是俾斯麦。他创造《德国民法典》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民主和自由,而是为了统一德国,完成军事扩张。所以,拿破仑就是他最好的榜样。

日本也是大陆法系国家。大家知道,日本的法律是在什么时候制订的吗?

答案是明治维新时期。日本上层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强迫国民向西方学习。后果就是,大和民族成了世界上最有规矩和纪律的民族。

反过来,“普通法系”的国家主要是英国和美国,都是强调分权、制衡和个人自由的国家。英美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政府的作用和力量,一直存有怀疑和否定。所以,它们的法律制度一定必须是非常灵活,能够针对各种情况进行变化,各方力量都能够参与到法律的制订和调整之中,防止独裁政府的出现,因此不可能是成文法。

所以结论是,威权统治的国家,一定会选择“大陆法系”,而强调个人自由的国家,一定会选择“普通法系”。

《十二怒汉》是我近几年看过最好的一部片子,昨晚刚看了个开头我就迫不及待的爬起来到豆瓣上给了个五星。

我似乎尤其钟情于这种三一律的剧情安排:整部电影发生在一个房间里,一天(其实只有几个小时)之内。更重要的是,通篇都是对话,只有对话。好莱坞电影工业已经成熟到对一部电影如何吸引观众有着精确的测算,几分钟一个小高潮几分钟一个大高潮是编剧和导演首先考虑的原则。该片没有上述九浅一深式的频率安排,却能得到持久的充实感。

三一律后来被指责“在政治上迎合君主专制政体的要求,人物性格单一化、类型化,戏剧结构上绝对化、程式化等弱点,最终束缚了戏剧艺术的发展,为后人所摒弃”,可现在恰恰多的是天马行空的玄幻,却少有人愿意在狭小的厨房里庖丁解牛了。

又扯远了…

美国人民是幸运的,在18世纪那个封建和偏见还笼罩着整个世界的时代,他们的建国先辈们秉着最自由民主的原则,制定出最卓有远见的法律和制度。这部电影到处体现着这样的原则和精神:

开始十一个人认为guilty,而只有一个人认为not guilty,他并不是肯定被告无罪,而只是考虑到一个平衡的原则,为了避免草率提醒其他陪审员有一个更谨慎的考虑。

不要忘记,任何一个案例的结果都是要决定是否要惩罚被告,所以法律的精神应该是保护被告, 无论有多么详尽的证据,如果存在疑点就不该轻易定罪,更不必说死刑。

陪审团成员被随机选取,他们之间互不相识,无论怎样的结果,他们都不会得到什么,也不会失去什么,保证结果的公正。其实这里隐含着一个更有意义的效果,让普通公民有机会参与法律,并且被赋予一次生杀大权,让他们去理解法律的精神,思考自己的责任。

我想英美法系是基于这样的精神:前人不认为在当时的条件和背景下建立的法律能够保证经久适用,判例法原则、当事人主义和陪审团制度则能够不断的完善法律,并保证谨慎的态度和制衡的公正。这样的法律限制人的偏执,挖掘人的理性,不光用来判案,更对个人和社会的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

发件人 Web Album

似乎外人更能够欣赏美国法律的珍贵之处,影片借操着东欧口音的捷克裔George Voskovec之口为本片点题

该片于1957年获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也因为它在「文化上、历史上、美学上」的重要价值,被选为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National Film Preservation Board)典藏。我想这也算美国最“伟光正”的教育片了吧。

十一 06

最近参与一个关于上级单位网站建设的项目,几个承担单位开会时讨论网站的面向对象时有人说:就不必考虑普通老百姓,他们不关心这个,也看不懂,我们就面向行内人。

愕然~~

作为这门学科的国家科研调查机构,如果其网站只是面对少数专家学者行内人,把老百姓屏蔽在圈子外,还怎么能够孕育民间对科学的兴趣。

当然大家也都讲了面临的困难,我以前也说过这个问题: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国家财政每年投入巨额的资金做无数的项目,且不说质量如何,有多少被卷入私囊,起码这些项目成果应该拿出来给百姓一个交代,人民纳的税,这些成果按理说人人都有使用权。可实际上就这么一个破网站, 挂上点跟政治八杆子打不到一处的内容还要层层审批,不同的“敏感度”还要不同级别的领导签字才行。

一边巴巴的伸长舌头想添诺奖的屁眼,一边把科研数据掘地三尺套娃一样的深锁起来直到烂掉,老百姓有心无力,有兴趣也苦于没有研究材料,可怜那些大学生捧着再版N次的教材,他们大概不知道手里的书也跟这门学科一样,是以百万年为单位更新。中国十几亿人口,难道素质都比国外差,人家科学发现层出不穷,我们生产鼠标的都叫高科技。美国凡是没讲不能公开的都可以公开,我们凡是没讲能公开的都不公开,难道非要把我们的脑袋洗到呆坐着流口水才安全!钱都打水漂了还是小事,全民脑结石就不是几年之内能医好的了。

可能讲的很不专业,不过如果态度和原则都不对,我们只能是集体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