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和英强、薛野聊天我提出一个困惑了很久的问题:政府的合法性来源在哪里?无论是缔结契约还是暴力革命,说的都是政府建立之初,而怎么去解释政府如何稳定的延续下来是个重要的问题,这里我是从国民的角度提问,换句话讲,就是说如果第一代国民是通过自愿允约或者被武力征服而承认政府的合法性,那么后代的国民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这个政府的统治之下,并没有通过自己的授权,那么这时候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还存在吗?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实际上是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才建立,十九世纪之前,大概出于罗马帝国的传承,人们有乡土性、区域性、或宗教性的效忠,但没有国家观念。典型的欧洲国家为皇室所统治的朝代国家,若高于区域性之效忠,则为由统治性家族所有之君主制。朝代国家可由皇室联姻取得土地,又因分割继承而失地。这一点像极了中国的天下概念。
经济学家常说:政府是不得不承受的恶。无政府主义者如大卫·弗里德曼就曾论证,连一向认为是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法庭、警察,都可以由市场来提供。自从灯塔、蜜蜂授粉等被认为只能是公共产品的现象被科斯、张五常推翻后,人们已经不太容易找出政府存在的理由了。
梭罗在瓦尔登湖生活期间,因为反对黑奴制(Negro Slavery)拒交“人头税”而被捕入狱。虽然他只在狱中蹲了一宿就被朋友保释出来,却激发他写出了《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拘留梭罗是毫无道理的,他彼时独自住在瓦尔登湖边,生活必需品自给自足,没有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也毫无理由向政府纳税。
政府的存在并不是最大的问题,重要的是有没有另外一个与之竞争的政府可供选择,当人们不需要目前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者不满意的时候能不能选择退出或者选择另外一个。当然你可以批评说这是一种真空下的理想状态(虽然我不这么想),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还要有私人产权的保证和国界的开放。
《古典自由主义》(David Boaz,同心出版社,2009)一书中提到经济学家布德罗(Donald J. Boudreaux)和霍尔康比(Randall G. Holcombe)对私人社区越来越受欢迎的现象提出了解释。他们把私人社区称作契约政府,意思是这些这些社区由某一个开发商来制定宪法性规则,然后把房产和规则打包提供给购房者,这种做法降低了形成合适规则的决策成本。他们认为“契约政府制度是目前所发现的一种最接近于真实世界的社会契约的东西,因为它是在一种类似于“无知之幕”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还因为所有人都一致同意接受这个契约政府的裁判权。”
在这里各个社区实际上就相当于互相竞争的政府,人们对那些被打包的一揽子个公共服务进行衡量,然后选择最中意的那个。如果私人产权有保证的话,大可以在自己的王国里怡然自得。
上面说的是在不愿意迁徙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土地(或房产)上的选择。另一种则是向更符合自己价值观或提供更好公共服务的国家流动。美国曾经自称是自由的世界,全世界的失意者奔向自由的地方。而今天工会等组织逆潮流而动,高举反全球化的大旗,建设贸易壁垒,筑起坚硬的国界。这些试图阻挡本国劳动力价格下滑的人不明白,只要存在国际贸易,有没有国界都不会阻止价格被拉向均衡,所以要么闭关锁国,要么接受它。
“无政府主义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允许任何的社会架构——只要他们是经由个体间的自愿契约所形成的。也因此,彻底不同的“政府”和次经济形式都可以形成,个体们可以自行组成“私有”的民主制、共和制或甚至是君主制的“政府”—只要他们自愿这样做。”
正如在私人社区契约政府的例子中看到的,在自由选择的前提上,人们很可能会重新缔结政府,不过我却不认为他们会选择君主制。人类历史的文明演进已经让我们清晰的看到这条路是往更自治的方向发展,这种更分散的状态也更趋于稳定。就像我在《美国的地方政府治理结构》一文中提到的,之所以美国民众选择的政府结构大同小异,也正是由于这种结构更加稳定。福山关于历史终结的结论或许下得过早,不过判断的方向没有错。



